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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作者:蓝品汇消防网 发布时间:2020-06-27 12:09:42点击:38785

【篇一】

为做好xx市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提高辖区消防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为创城工作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八大”专项行动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消防法》《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福建省消防条例》《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行业部门职能作用,全面发动基层组织,大力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责任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以及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职责任务。

(1)安办负责对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2)教育站负责学校、幼儿园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

(3)民政办负责社会福利、特困人员供养、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殡葬、救灾物资储备、烈士纪念、军休军供、优抚医院、光荣院、养老机构等民政服务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

(4)道安办负责在客运车站、码头及交通工具管理中依法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

(5)文体站负责文化娱乐场所、文物保护单位、体育类场馆类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

(6)卫计办负责医疗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

(7)供电所依法对电力企业和用户执行电力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消防技术标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8)综治办负责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储备粮储存环节等消防安全管理。

(9)各村委会要部署消防安全整治,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指导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即日起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5日前)。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层层部署。要将整治工作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向社会发布,发动社会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12月15日)。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行业系统特点,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掌握单位底数和火灾隐患情况,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升行动总结验收,对整治力度大、效果明显的村委会和单位予以表彰,对整治进度缓慢的村委会和单位将进行约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保障创城工作顺利进行的一项重要任务。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务必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提升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落实整治责任。

(二)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法,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整治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

(三)强化督导,扎实推进。镇政府将适时组织对各村委会各有关单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高密度、高频度的开展督导检查,检查排查整治职责是否照单履职,检查火灾隐患是否照单排查,检查隐患整治是否照单施策,切实推进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要积极协调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加大对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篇二】

为切实加强辖区各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保持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当前,正值夏季高温时节,用电用油用气增多,人流物流集中,超市、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活动频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深入查找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排查超市、高层和地下建筑、“九小场所”(小商场、小学校及幼儿园、小医院、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三合一”场所(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等一种或几种用途混合设置在同一连通空间的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居住类综合楼等场所,严厉惩治消防违法行为,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发生,全力维护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镇政府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办,由陈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谢德立、张华丽、余翠华、李明琴为办公室成员,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三、工作任务

(一)开展火灾隐患综合治理

1.严管严控高危场所。6月底前,督促高危单位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明确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两个清单”,因情施策、分类整治,7月10日前突出隐患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全面摸排敬老院、幼儿园、中小学、卫生院、烟花爆竹经销点等场所,6月底前完成排查,逐个场所详细登记、建立台账,逐一明确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定治理标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

2.强化“洼地”消防安全管理。对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严格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要求房屋所有者和业主,从严落实群租房“四个一律”措施和电动车“三个决不能”要求,对摸排发现10人以上的群租房,督促增设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五个必须”要求,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施工现场,明确1名消防安全员,具体负责防火巡查检查。

3.加强超市、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对全镇的超市、市场的建筑防火、安全疏散、消防设施器材、安全用火用电等进行排查整治,严禁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顶棚;
市场应当保持消防车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违规占道经营;
严禁在集贸市场内的楼梯间、走道、门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应按照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完好有效;
严禁营业期间动用明火进行装修、装饰、改造施工,从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临时线路。

4.深化高层、地下建筑和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继续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逐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楼长,集中查处一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和拒不整改火灾隐患的物业企业和单位业主。对违规采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结合改建、扩建,推动尽快拆除改造。持续深化电气火灾综合治理,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电气火灾防范水平。

(二)推动落实消防工作责任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督促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及辖区扎实开展夏季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治理,强化消防安全履职情况督导。夏防期间,要以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组织辖区各行业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学习宣贯《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分析研判本行业特点的火灾形势,开展消防安全培训。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电气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机制约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

(三)做好消防宣传培训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做实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消防公益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参与消防的浓厚氛围。结合夏季高温、用电量大、旅游旺季、农忙时节、易燃易爆危险系数高等特点,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横幅、微信等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介,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全方位、高频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大力普及夏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加强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各企业、社会单位及村(社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切实培养一批消防安全管理的“明白人”。对火灾易发的重点时间、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部位,多角度、分层次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四、工作步骤

夏季火灾防控分三个阶段进行:

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逐级召开会议、印发方案进行动员部署,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6月30日至8月30日为全面检查阶段,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按照方案,因地制宜开展全区域、全天候、全要素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

9月30日前为总结阶段,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对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充分认识夏季火灾防控的重要意义,认清消防安全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以赴做好夏季火灾防控,有效稳控全镇消防安全形势。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将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纳入议事日程,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要加强与相关行业部门的沟通协调,在发挥系统、条线作用上想办法、出实招,推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管理规范化。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要分重点、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

【篇三】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的思想,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加强消防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强化责任制落实,切实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一般火灾事故,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加大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开展对区域性、行业性消防安全问题以及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
联合城建、规划、工商、城管等职能部门继续深化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跟踪督改实体性火灾隐患,督促抓紧补办消防手续。

二、时间安排

㈠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至5月24日)。各村(社区)、果园场要通过发布通告、广泛张贴公告、组织召开会议等形式,动员督促辖区内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重点查找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培训是否开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在岗、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问题。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全部列出清单,能立即改正的,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逐条、逐项分步整改,确保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教育、城建、文化、工商、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开展行业系统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充分发动服务企业的力量,对基层网格内的小单位、小场所、住宅小区进行网格排查,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全面、深入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实行“零容忍”和“严执法”;
对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要求,强力推进整改,确保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走过场。

㈡检查督查阶段(5月25日至8月23日)。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对辖区内单位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要继续深化重点排查整治范围内单位的检查,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集中时间进行攻坚。

㈢严防严控阶段(8月24日至10月31日)。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加强社会面的火灾防控,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确保防范措施落到实处。要组织对本辖区重点单位和不放心单位及区域开展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动态火灾隐患。各村(社区)、果园场要落实火灾严防严控措施,重点加强对危化品生产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及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单位的管控。对尚未整改完毕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一律予以关停;
确实无法关停的,由各村(社区)、果园场督促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增加对存在区域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等“不放心”区域的检查频次,督促单位落实严防死守措施。

㈣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要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探索完善源头监管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对尚未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继续紧盯不放,跟踪督办。

三、工作要求

㈠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责任落实。各村(社区)、果园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紧紧围绕“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专项行动和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任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整治措施、整治步骤和工作要求,将此次专项行动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对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严格倒查问责。

㈡坚持政府统筹,实施部门联动。各村(社区)、果园场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教育、城建、文化、工商、安监等部门,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对整改难度较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上报镇政府挂牌督办,明确有关部门、单位整改责任。对于集中连片的区域性、行业性火灾隐患,规划、城建、工商、城管等部门要进行综合治理。

㈢广泛开展宣传,突出舆论监督。各村(社区)、果园场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宣传栏,宣传消防法律法规,传播消防常识,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内容和要求,及时发布火灾预警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提醒社会单位加强防范,警示群众增强消防意识,积极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区域性、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进行曝光,跟踪隐患整改进程,形成监督压力。

【篇四】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整治会议精神,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做好我镇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加强我镇火灾防控工作,大力提升农村消防工作水平,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镇政府决定,自3月9日至10月20日,在全镇开展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王镇长任组长,李俊峰任副组长,安监办成员、各村书记和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组织、指导专项行动开展。

二、整治重点

(一)关系民生的供油、供水、供电、供气等重点单位。

(二)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石油化工企业。

(四)各村“三合一”场所等消防“乱点”。

(五)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农民工居住工棚和集体宿舍等临时性建筑。

(六)高层居住建筑。

三、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整治专项行动,对全镇整治范围内的场所全部检查一遍,对从业人员全部培训一遍,对违规住宿人员全部清理一遍,坚决关停一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整改消除一批火灾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违章的单位和个人、拘留一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人,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有效预防亡人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

四、工作方法

(一)全面排查整治。广泛发动各方力量,突出超市、饭店、公共娱乐、卫生院、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等重点场所,供水、供电、供油、供气等事关国计民生的要害单位,“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消防安全“乱点”,开展不间断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全面清剿火灾隐患。

(二)集中联合执法。派出所、消防、安监、市场监管所、卫生院、教育等单位要明确专项行动联络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落实“九个必须”整治措施,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单位和场所,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吊销相关证照,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取缔的必须取缔,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强大合力。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严重、拒不整改的场所,必须采取临时查封、强制拆除等有力措施,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三)逐级全程督导。镇政府将成立“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督查组,采取分工负责、分片包干的办法,对各村各单位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

五、整治措施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依法严惩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一)对每一个单位和场所,坚决做到“九个必查”。一查行政审批手续是否完备;
二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三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备好用;
四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规范;
五查是否存在违规留宿现象;
六查重点部位值班人员是否在位;
七查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是否定期开展;
八查消防控制室人员是否经过专业培训合格;
九查单位消防安全自查承诺是否落实。

(二)对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做到“九个必须”。

1.依法应经消防审核验收的建筑工程未经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或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查抽查不合格的,必须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

2.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市场监督等部门要撤销、暂扣相应行政许可,坚决予以关停。

3.人员密集场所营业期间堵塞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或者在门窗上设置铁栅栏等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障碍物拒不改正的,必须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4.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必须责令停产停业。

5.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或者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的,必须对直接负责的责任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6.公共娱乐场所内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进行装修的,必须予以临时查封。

7.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拒不改正的,必须对其经营管理人员予以行政拘留。

8.在超市、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内违章使用电熨斗、电烙铁、电暖气、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拒不改正的,必须对直接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

9.各村的“三合一”、“九小”场所违规留宿两人以上的,必须立即清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尤其是责任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不折不扣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行动期间全镇火灾形势稳定。

(二)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安全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内容、要求和责任,全力做好防火工作,确保本村级单位火灾形势稳定。要落实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对检查发现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进行处理,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强大合力。

(三)明确责任,严格追究。各村、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格责任追究,行动期间,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凡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篇五】

根据仪安委〔20xx〕8号文件精神及统一部署,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有效扭转我镇当前消防工作的严峻形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xx“建设田园式生态家园、打造绿色文明幸福小镇”的目标,牢固树立“消防安全、预防为主”的理念,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安全发展的要求,落实镇党委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行业、各领域,特别是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发现消防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存在的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及时采取强有力措施,限期实施整改,彻底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镇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副镇长为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人员为成员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镇安委办负责有关资料收集、文件起草,指导、协调、督促各村(社区)、各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力争实现“三个下降”、“两个杜绝”的目标。“三个下降”,火灾起数、死亡人数、财产损失数3项指标明显下降;“两个杜绝”,杜绝发生“三合一”、出租房亡人火灾事故,杜绝发生3人以上死亡火灾事故。

四、整治对象和重点

(一)整治对象

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城中村、住宅、“九小”场所、工厂及物流仓储场所、高层建筑、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民办学校、医院、养老院、其他人员场所租房等消防安全生产经营单位。

(二)整治重点

1、消防通道是否关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

2、消防救援设施设备是否摆放科学合理。

3、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应急照明灯是否存在被遮挡、覆盖、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等。

4、人员密集场所的电线、电器、电源等设施设备是否存在消防安全隐患问题。

5、有无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等。

6、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多合一、三合一”等现象,是否按照消防安全整改标准进行了彻底整改。

7、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所有员工是否知晓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扑灭初期火种和逃生常识,落实定期检查等措施。

五、整改措施

(一)依法开展整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采取强有力措施和手段,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违章行为,强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各类场所,要严格落实业主的主体责任,责令限期整改,使之达到消防安全要求。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以及受条件限制难以整改的,要依法联合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予以关闭。对区域性、行业性突出的“多合一、三合一”场所、出租房等火灾隐患,要加强协调,统筹规划,综合治理。

(二)加强综合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多管齐下,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相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要加大火灾隐患和火灾事故的查处力度,对不依法履行预防和消防火灾隐患职责的单位及其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依法严肃给予查处;对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以及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各类场所,依法吊销其相关证照。

六、整治步骤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从现在起到7月10前,按照部署发动、组织实施、巩固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阶段:部署发动阶段(6月20日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逐级召开会议,制定消防专项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充分动员群众,营造社会舆论声势,发布方案,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从6月21日至6月30月)。

(一)全面排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层层发动,全面部署。要通过新闻媒体和消防安全资料分发,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营造全镇声势浩大的整治氛围。并对所有列入整治范围的场所进行摸底调查,并对检查中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场所经营者限期整改。

(二)自查自改。各场所经营者在期限内务必按照本方案整治要求组织自查自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无法在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必须先停产停业,并采取可靠的措施,确保安全,待整改完毕后方可投入使用。

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所有,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各场所经营者按照整治要求进行整改。各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整治要求进行地毯式检查,对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一律依法查封、取缔、停止出租;对存在无证照经营或逾期经营等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取缔、关闭,情节严重者,追究当事人责任;对拒不接受检查、拒不进行整改、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依法从严处理,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从7月1号至7月10月)。

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及时总结整治经验,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单位,责令重新整治并在全镇给以通报。

七、工作要求

这次消防安全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必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彻底开展大清查、大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认真吸取各地发生的火灾事故教训,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专项整治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复杂程度高,事关社会治安和稳定。各职能部门、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全力投入专项整治工作,保证责任落实到人。

(二)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镇里统一布置、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周密布置,层层动员,广泛发动,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工作。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是各有关职能单位、各村(社区)、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凡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不履行管理职责,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要落实宣传发动工作,注意发挥新闻宣传的覆盖优势,充分利用消防安全资料、互联网等传媒平台和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要求。强化宣传培训,开展贴近群众的消防安全培训、自救知识培训、岗前培训等,使广大群众、广大员工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常识,人人都懂得“消防安全”。

三是要落实保障措施,积极化解各种矛盾,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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